海南的一名妇女受到惩罚,出售1,227件未付的商品

最近,海南省的第二个中级人民法院透露了一个走私案,即“代表他人购买”并出售免税商品以获取收入。 海南省的第二个中级人民法院发现,来自海南省莱登县的一名妇女在2019年在兼职在线团体中寻找一份工作。在此期间,他遇到了一个名为“ Sanya导游”的男人。谈判结束后,张根据他的要求在萨尼亚(Sanya)收集了许多在没有职责的商店购买商品的人。在此过程中,一个名为“ Sanya Tour Guide”的人还将通过互联网将钱转移到张或妻子的帐户。除了支付购买免税商品所需的费用外,每次还需要为每个人提供“劳动费”。 Hainan第二次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次刑事审判部副局长Wen Chaobai:张乘坐免税商店购买了商品,“ Sanya Tour Guide”给了他费用,然后他给了Fees f。这些游客对200至300元人民币,从这里获得了一些好处。 根据相关法规,在购买免税的物品之后,乘客必须前往机场,码头或火车站的特定窗户以及他们的门票,以捡起无职责的物品,并乘坐交通工具离开海南。张组织的工作人员根据张及其同伙提供的地址免费发送物品。 2021年,张在一家商店附近遇到了一个名叫“深圳老板”的人,在萨尼亚(Sanya)没有职责。 Hainan第二次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次刑事审判部副局长Wen Chaobai:这个“深圳老板”要求张帮助他发布他的时刻,这意味着招募负责人,他鼓励付款的每个人。 从那以后,张开始在微信时刻发布广告。在招募更多员工后,他带人去了无薪商店购买无职责的商品。这些员工离开岛屿后,他们还将货物寄来了of张的指定地址和名为“深圳老板”的人。 Hainan第二次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刑事审判部副局长Wen Chaobai:张获得了10至20元的福利福利。 最终,法院发现,从2019年到2023年,张在一家免税商店使用其他人的免税配额购买了总计1,227件的免费税款,非法赚取了约15,000元人民币,并涉嫌避免纳税纳税,并避免达到超过361,400元的税款。今年4月底,海南省的第二个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张的判决。 Hainan第二次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次刑事审判部副主任Wen Chaobai:根据刑法的规定,他的行为构成了走私普通商品的罪行。他自愿支付了15万元人民币的罚款,并根据法律判处1年零6个月的监禁和2年的缓刑。 两个犯罪纳尔(Nal)嫌疑人在线名字是“萨尼亚导游”和“深圳老板”,涉及另一个案件。